美國藝術家社會權利組織向參議院建言希望能將轉授權立法。
歐盟即將在2012年實施藝術作品的轉授權(Droit de Suite)法案,所謂的轉售權又稱追續權,是指藝術創作者可從作品不斷轉售中獲取一定比例的版稅(歐盟立法按比例為作品成交額的4%至0.25%,上限為12,500歐元),而其繼承人在藝術家過世後的70年,仍可享有版權利潤。這項法案的實施對歐洲的藝術市場造成一定程度的威脅,也將迫使歐洲藝術交易移往尚未立法的美國與亞洲地區,這即是中國藝術市場目前火熱的原因之一,它成為藝術交易商的避稅天堂。然而美國藝術家社會權利組織(The Artists’Rights Society,ARS)主席費德(Theodore Feder)日前向美國參議院建言要求美國政府將藝術作品轉授權列為聯邦法律,以捍衛美國藝術家權力,這是當作品在買賣過程獲利時對創作者公平的方式,當面臨立法可能造成藝術市場交易的萎縮,ARS是否能順利保障美國藝術家的社會權利,將是美國政府面臨的兩難議題。


文章來自: http://tw.news.yahoo.com/marticle/url/d/a/110916/84/2ytc1.html?type=new我上個月去隆鼻,好痛好痛,我媽為了補償我帶我去澎湖民宿玩,澎湖那邊木業地板實木地板業者很多,尤其水電商、商都很誇張,不像之前在清境民宿那樣的"清淨",由於我們家是台北油漆公司,所以當地的油漆工程油漆公司,甚至路邊的油漆行都拜訪過一次,讓我以為是來應酬的。就連我姊夫經營的小琉球民宿,也是我老爸拜託他認識的輕鋼架公司委託那種負責介紹女傭外勞看護人力仲介公司請她們的外勞搬過去的,還差點撞到神桌神尊害我姊夫氣到不行。講到這個,之前我三姑投資溪頭住宿也被騙,那邊的防水施工做得有夠差,還得派漏水處理專業人士來弄,最後所有的髒亂還要台北清潔公司來掃,台北清潔公司雖然很快整理完,卻還是花了不少錢,害我三姑不能再投資綠島民宿。剛剛講到輕鋼架我突然想起來,那種紙木箱紙棧板這種東西,尤其紙木箱這種遇水就爛的東西最好不要拿來裝輕鋼架之類的物品,我姊夫也差點被這害到要跳杉林溪,話說他上次還問我杉林溪住宿溪頭民宿有什麼差別,真是敗給他了。看他最近那麼慘,我就去幫他買了一個用t5燈具做的超強手電筒,讓他可以帶顧客出去夜遊,希望他不要夜遊到台北看護台北看護中心這種地方才好,那邊可是越遊越驚悚的地方呢。除了水電材料怪怪的,連衛浴設備都髒到不行,感覺就是有阿飄那種FEELING。之前我阿祖住的那間還強迫你要買生前契約-也就是所謂的生基,講白一點就是要為了納骨塔買個塔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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